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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盧蘇偉

 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,會把該做的事專注且全力以赴的去做。把該做的事當成喜歡的事來做,沒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。

  俊欽因為無法專心,常東摸西摸,被店家誤以為要偷東西而送到警察局,最後雖因證據不足而不付審理,爸媽也帶他看醫生吃藥,但情形改善有限。
 
  我告訴他們,大部分的人專注於一件事的時間往往無法超過三到五分鐘,但是專心是可以訓練的。他爸媽卻無法理解,俊欽看卡通和玩線上遊戲都很專注,何以看書和寫功課就坐不住?
 
  「俊欽,你覺得自己在什麼情況比較容易專心?」
 
  他告訴我,做自己喜歡的事,無人打擾時,比較能專心。
 
  我建議他用硬紙板剪成圓形的牌子,上面書寫「專心」兩字,將那片「專心」牌子插在書桌前。只要不專心,抬起頭時就會看到,勉強自己繼續專注;並給俊欽一本便條紙,要他在做功課或讀書時,養成不做到自己預定完成的地方,絕不休息的習慣;若有臨時想到該做的事,就先記下來。再準備一個計時器,以三十分鐘為一個單位,做功課三十分鐘就起來活動十分鐘。

  決心和毅力,是改善不專注最重要的方法。
 
  「做不到怎麼辦?」他問。
 
  「沒有如果!你願意未來一事無成,做一個沒有價值和貢獻的人嗎?如果不願意,就好好訓練自己的專注力。」
 
  「如果對這件事沒興趣,要怎麼專心呢?」俊欽又問。
 
  「一個有責任感的人,會把該做的事專注且全力以赴的去做。把該做的事當成喜歡的事來做,沒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。
 
  你也無法專心嗎?照著做做看,就會發現自己的潛能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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